十八卷。唐林宝(生卒年不详)撰。林宝济南人,曾做过朝议郎、太常博士、国子博士。两《唐书》无传,生平亦不详。《艺文志》和一些古籍都称《元和姓纂》为林宝所撰。唯《唐会要》称王涯所撰,可能是因王涯曾为此书作
二卷。补一卷。《遗诗》二卷。补一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清邵懿臣(1809-1861)撰。懿辰字位西,仁和(今杭州)人。道光十一年(1831)举人,官刑部员外郎。其学礼以李光地、方苞为宗,摈斥近世汉学家言。
二百二十卷,后集六十卷,别传 一卷。张岱撰。张岱(1597-约1676)字宗子,后改字石公,号陶庵,浙江山阴(今绍兴)人。出生世家,从其高祖父起便注意收集明代史料,经过几世积累,家中所聚之史料甚多,于
一卷。清俞正燮(1775-1840)编。正燮为清代学者,字理初,安徽黟县人。道光举人,晚年主讲江宁惜阴书院,学问渊博,通经史百家,擅长考据。曾撰修《两湖通志》、《黟县志》,另有《癸巳类稿》、《癸巳存稿
二卷,附录二卷。明危素(1303-1372)撰。危素,字太朴,金溪(今属江西)人。元末明初文学家。元至正(1341-1368)中官至礼部尚书,参知政事,翰林学士承旨。入明为翰林侍讲学士。晚年谪居和州。
七卷。明程敏政编。生平见《唐氏三先生集》条,林乔松注。林乔松,福建晋江人,生卒履迹始末未详。其注此书,则官浙江景宁(今云和)县知县之时。其书取古人咏史之作,依代编次。自三代迄宋末。此七言绝句一体,采辑
一卷。明曹煜(生卒年不详)撰。曹煜,浮染(今江西景德镇)人。嘉靖五年(1526)中进士,其仕履不详。他在书中自言曾为县令。此书皆为讲学之语,持论比较淳正,然多抄撮程颢、程颐之言。又以乡曲之私情,过于推
一卷。清顾蔼吉撰。参见《隶辨》。是书就《说文》部首一一取八分书所有者列之,详著其变体、省体、或体、讹体。其为八分书所无者,则注云‘阙’而说明其省变之体。至为详明,对于习八分书者颇有帮助。有《隶辨》附刊
三十卷。政书。元郑汝翼撰。汝翼字鹏举,河南人。少时读书,学刑名家,罔不涉猎,得法外意。中金朝律科,任刑部检法。入元后,累官大理丞、奉直大夫左三部郎中等。是书作于中统癸亥,意主发明唐律,故名《永徽法经》
六卷。清朱琦(1803-1861)撰。朱琦字濂甫,一字伯韩,广西桂林人。道光十五年(1835)进士,官编修,改御史。与苏廷魁、陈庆镛号称谏垣三直。洪杨起事后,以道员守杭州,城陷死难。诗古文以梅曾亮为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