棉阳学准
五卷。清代蓝鼎元(1680-1733)撰。蓝鼎元见《平台纪》条。此书成于雍正戊申年(1728),作者以普宁知县署理棉阳(今浙江潮阳),作此书作为训导当地学校士子而用。卷一为“同人规约”,卷二为“讲学礼仪”、“丁祭礼仪”、“书田志”,卷三、卷四为“闲存录”,卷五为“道学源流”、“太极要义”、“西铭要义”。此书是一部地方封建教学规范。收在《鹿洲全集》内,有雍正、同治、光绪三种本。
五卷。清代蓝鼎元(1680-1733)撰。蓝鼎元见《平台纪》条。此书成于雍正戊申年(1728),作者以普宁知县署理棉阳(今浙江潮阳),作此书作为训导当地学校士子而用。卷一为“同人规约”,卷二为“讲学礼仪”、“丁祭礼仪”、“书田志”,卷三、卷四为“闲存录”,卷五为“道学源流”、“太极要义”、“西铭要义”。此书是一部地方封建教学规范。收在《鹿洲全集》内,有雍正、同治、光绪三种本。
一卷。清爱新觉罗·德沛(生平事迹见《周易补注》条)撰。此书刊于乾隆元年(1736)。德沛在自序中认为:以宋儒诸子之贤,于易图犹多未详之语,可知其中义理难明。因而作者掇拾补遗乃成此书。德沛于易图用力颇深
一卷。清勒保(1740-1820)撰。勒保,字宜轩,费莫氏,满州镶红旗人。初由监生充清字馆誊录、笔帖式,后由军机章京升任云贵、四川、两江总督。嘉庆元年(1796),白莲教在湖北起义,很快蔓延到四川、陕
① 六卷。清惠栋(详见《周易述》)撰。此书是惠栋《九经古义》之一。惠栋认为杜预《春秋左传集解》颇多违误,“因刺取经传,附以先世遗闻,广为补注六卷。用以博异说,祛俗议。宗韦、郑之遗,前修不掩;效乐、刘之
四种,四十一卷。清林则徐(1785-1850)撰。林则徐字少穆,福建侯官(今闽侯)人。嘉庆年间进士,任东河河道总督及江苏巡抚时,曾治黄及兴修水利。道光十八年(1838),在湖广总督任内,禁止鸦片,卓著
一卷。清任大椿撰。任大椿(17381789)字幼植,号芝田,一作子田,江苏兴化县人。乾隆三十四年(1769年)进士,授礼部主事,转郎中,迁陕西道监察御史,充《四库全书》馆纂修官。精名物训诂。辑《小学钩
三卷。清方东树(1772-1851)撰。方东树字植之,桐城(今属安徽)人。幼承家学,博览经史。著有《仪卫轩文集》、《昭昧詹言》等书。此书专为反驳江藩《汉学师承记》,纠清代汉学之失而作。全书仿朱熹《杂学
见《列仙通记》。
一卷。清代丁泰(生卒年不详)撰。丁泰字履叔,平湖(今浙江省北部)人。此书主要内容为杂论与考证经义,自《周易》到《孟子》仅有二十节,但说经部分不盲从于旧注,较为实事求是。书中还引了许多清代儒家学者的驳论
见《证类本草》。
二十四卷。元代政书。元赵承禧编撰。承禧字宗吉,晋宁(今山西临汾)人,历官监察御史。书成于顺帝至元二年(1336),记载世祖至元五年(1268)至顺帝至元二年御史台建官定制、司属沿革、吏负损益及有关诏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