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仁斋直指小儿方论》。
八卷。清末谢维岳撰。谢维岳字龙山,邵阳人。作者认为周易有象、数、理三种内涵。对《周易》的诠释也必须象、数、易分解。“易言象者十之五六,言数者十之一二,直言其理者十之七八。不知象数理者,不可与明易。混同
九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明王周撰。王周,字质斋,自号雁湖钓叟,嘉兴(今浙江嘉兴市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屡试不第,诗率意直书,不拘格律。著有《雁湖钓叟自在吟》。是集凡九卷。以其诗创作先后为序编次。其诗大都率意
四卷。梁代释宝唱撰。宝唱生平事迹详见《慈悲道场忏法》条。《比丘尼传》一书,略称《尼传》。是晋、宋、齐、梁四朝著名的比丘尼六十五人,附见五十一人的传记。所记大多为江浙地区之人,中原和边远地域的人很少,原
二十四卷。清李灼、黄晟合撰。李灼字松亭,嘉定(今属上海)人;黄晟字晓峰,歙县(今属安徽)人。宋元以来,历代多有编纂孔子年谱者,然大多简略。李、黄乃广搜众家之说,于乾隆十六年(1751)撰成此书。一卷至
四卷。清陆增祥撰。陆增祥,详见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条。书中所著录,第一卷为各书序跋,以及与友人论金石的信函,余为石刻小说数十条。第二卷载论先秦以来彝器。第三卷论汉洗、古镜、泉币及瓦当,各数十条。第四卷则
十六卷。清陈文述(1771-1843)撰。陈文述字怡道,号退庵,别号颐道居士。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嘉庆三年(1798)中乡试副榜,嘉庆五年(1800)中举。入京为正黄旗官学教官。历官上海、崇明、常熟
一卷。清范士增撰。此卷为范士增以《周易》来解释《尚书》者,如范士增以《周易》中的“天下文明”解《尚书》中的“光被四表”;以“观乎天文以察时变”解释“在璿机玉衡以齐七政”;以“小惩而大诫”解释“扑作官刑
十二卷。明施仁(生卒年不详)撰。施仁字宏济。嘉靖戌子举人。本书将《左传》中所记之事,分门编辑。共分十五门,成为一本类事之书。
①九卷,明巫三祝修,黄启仕纂。巫三祝,广东龙川人,崇祯元年进士,崇祯四年任福安县知县。黄启仕,儒学训导。考福安县志,创修于明嘉靖三十八年,再修于万历二十四年。及巫三祝来,邑志之不修已三十余年。巫令创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