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清高学瀛(生卒年不详)撰。学瀛广东番禺人,同治二年(1863)进士。是书系专释《说文》体例之作。所举大例有八:一曰建首,二曰本义,三曰辨形,四曰采音,五曰引经,六曰别说,七曰互见,八曰通训。每一
无卷数。明岳元声(生卒年不详)撰。岳元声字之初,号石帆,嘉兴(今属浙江)人。万历十一年(1583)中进士,官至兵部侍郎。其学以王守仁的“良知”之学为宗。此书一名《范围象教图》。其大旨以儒统摄佛、道二教
三卷。刘次源(详见《大学发微》)撰。是书首有自序,次以《中庸》经说分篇释例。自“天命之谓性”至“万物育焉”为一篇,是说《中庸》经。“仲尼曰‘君子中庸’”至“虽柔必强”为一篇,系就《中庸》的凡例,分段申
一卷。魏王朗(155-228)撰。清马国翰辑,朗字景兴,东海郯(今山东郯城北)人。官至乐平乡侯。通经学,曾著有《易传》、《春秋传》、《孝经传》、《周官传》,今仅存《论语王氏说》辑本。但《三国志》本传及
七卷。清江永(1681-1762)撰。江永字慎修,学者称慎斋先生,安微婺源(今属江西)人,为县诸生三十年,后弃举业,课徒授业,著名学者戴震、金榜皆从其受业。好学深思,长于比勘,被后治汉学者奉为先河。江
十集。闰集一卷。清沈初等编。沈初(1732-1807),字云椒,平湖(今浙江嘉兴)人,乾隆年间进士,官至户部尚书。此目又称《浙江采进遗书总录》、《浙江采辑遗书总录》。乾隆三十七年(1772)政府始设“
十二卷。明朱衡(1512-1584)撰。朱衡字士南、惟平,万安(今属江西)人。学者。嘉靖进士。历官刑部主事,南京刑部尚书等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黄河决口,以工部尚书总理河漕,定议开新河,筑堤防溃。
一卷。明屠隆(详见《考槃余事》条)撰。分笠、杖、渔竿、舟、叶戕、葫芦、瓢、药篮、衣匣、叠桌、提盒、提炉、备具匣、酒尊等类目,皆为便于游览之具,书名亦由此而得。作者详细介绍了外出游览所需之器具以及它们的
八卷。清沈家本(1840-1913)撰。沈家本,字子惇,别号寄惇,吴兴(今浙江湖州)人。清法学家。光绪九年进士,历任天津知府,刑部左侍郎、法部右侍郎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任修订法律大臣、资政院副
二卷。清陆慧撰。陆慧,生卒年不详,字茞香,浙江海昌人,陈金鉴之妻。清代诗人。此书前有其子“陈其谦于民国十五(1926)刊行排印本”字样,书前有陆宏翰所作序言及其孙陆玉声、徐公修、姚淇淦等所写题词。书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