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古今储贰金鉴
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(1783年)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、上书房总师傅等人,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,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,上自周代,下迄明代,共三十三事。此外还附立了五事。至于偏居窃位,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,则一概不录。其纪事取之正史,论断依据《资治通鉴纲目》。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,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。
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(1783年)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、上书房总师傅等人,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,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,上自周代,下迄明代,共三十三事。此外还附立了五事。至于偏居窃位,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,则一概不录。其纪事取之正史,论断依据《资治通鉴纲目》。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,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。
十卷。《补遗》一卷。旧本题明钟惺、谭元春编。其邑人王汝南校刊。钟惺、谭元春生卒籍里可参见《诗归》条。王汝南,生平籍里待考。是集汝南除校刊外,亦有所补缀。例凡评语称钟曰、谭曰者,其原本;称汝南者,为汝南
一卷。清陈劢(生卒年不详)撰。陈劢字咏桥,自署别号四明略识字人,浙江鄞县人。由拔贡任广西知县。此编专为考订正讹字体,以备贡举法守,章奏楷式。仿史游《急就》之例,撰成七言韵语,如“刀力刃分子细,丸凡凡辨
二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辞条。《中天竺舍卫国祇洹寺图经》一书,道宣作于乾封二年(667)。总述祇树园中共有六十六院,大门之东,东门之西,自分七院。东门之东,自分九院。大门
二卷。宋杨辉(详见《详解九章算法》)撰。这是杨辉写于1262年的一部应用数学问题集,原书已失传,现从《永乐大典》及《诸家算法》(无卷数,不著撰人,现有抄本藏李俨处)、杨辉其他算书中可知一些该书的内容。
一卷。民国周叔迦(生卒年不详)辑。《牟子丛残》一书,为周叔迦辨雪牟融所作《理惑论》真伪公案而作。故此书首先录牟子《理惑论》全文,广采他家之文,以为辨正。次录一切经音义之牟子《理惑论》音义,然后为周叔迦
一卷。清范士增撰。此卷以《尚书》中的文字来解释其中别处经文,较好地把握了《尚书》全书的含义,其所解释之者,意义都很贴切,在清人《尚书》研究中独辟蹊径。如范士增以“罔有攸赦”来解释“怙终贼刑”;以“元后
二十四卷。明吴廷(生卒年不详)辑。吴廷(即吴廷羽),字左干,安徽休宁人。吴廷羽善画佛像。其子吴用卿喜收法书名画,吴廷羽便据之编辑《余清斋帖》。该帖正帖十六卷,续帖八卷,其中所收书迹多经董香光和杨明时鉴
无卷数。明陈于鼎撰。陈于鼎字尔新,宜兴(今江苏宜兴)人。官至翰林。该书专为科举考试而作,从《春秋》中拟出题目,以一破题为式,而略为诠释。无甚新意。今上海图书馆、南京图书馆藏有明崇祯刻本,作十二卷。
一卷。清毛国翰(1772-1846)撰。毛国翰字大宗,号青垣,一作星垣,湖南长沙人。嘉庆间诸生。道光二十一年(1841),裕泰任湖广总督,招致国翰于幕府,二十六年(1846)卒于署,年七十五岁。毛国翰
八卷。《附录》二卷。明尹昌隆(?-1417)撰。昌隆,字彦谦,江西泰和人,生年不详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进士,授翰林编修,改监察御史。建文帝即位,昌隆上疏切谏,忤旨,谪福宁知县。永乐二年(14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