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唐陆龟蒙(?——约881)撰。《渔具咏》对当时出现并使用的与捕鱼相关的各种工具都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,充分重视它们的实际使用价值。《续四库全书提要》称:“盖龟蒙以浮家泛宅,逐水而居。此渔具咏,乃择
三卷。明宋应星(1587-?)撰。宋应星,字长庚,奉新(今江西南昌)人。科学家。万历四十三年(1615)举人。曾任江西分宜教谕,福建长汀府推官、安徽亳州知州等官,崇祯十七年(1644)辞官回乡。约于清
见《松窗杂录》。
①八卷,明祝珝修,蔡元伟等纂。蔡元伟,字伯瞻,福建晋江人,嘉靖十年(1531)举乡试,授罗田教谕。罗田志以县人张玉泉等人相继受知县周英、劳樟之托,沿尚未成书旧稿,参以郡志而成。初笔为邑人张浚、蔡惟忠等
一卷。宋王子俊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子俊,字材臣,吉水(今江西吉安县)人。其生平履历仅知安丙帅蜀时,曾召为制置使属官,其余皆不详。著有《史论》、《师友绪言》、《三松类稿》诸书,皆不传。此书原本题为《格斋
即《通历》。
二卷。明练子宁(?-1402)撰。练子宁名安,以字行,号松月居士,新淦(今江西新于)人。洪武十八年(1385)进士,授翰林修撰,后迁工部侍郎。建文初(1399年),与方孝儒并被信用,改吏部左侍郎。以贤
十二卷。清胡道问撰。道问字近思,江西会昌人,乾隆间诸生。作者认为易篇第不合,所以名此书为“原篇”。胡氏认为古本易共十二篇,即:伏羲卦象为一篇,每卦下附以孔子之大象,认为大象专以解伏羲之易;文王之彖辞上
三卷。旧本题明董其昌(详见《画禅室随笔》条)撰。分上、中、下三卷,上卷为论玉、论古铜器、论法书、论名画、论石刻、论窑器、论晋汉印章、论砚、论异石、论珠宝十个子目,持论允当,颇中要旨,可为艺术鉴赏之指南
二卷。清张六图撰。六图字师孔,山西曲沃人。据作者自序此书历数年始成。全书分上下两卷,首列十则,次取河洛诸图及经传文义而以意释之,谓之易心十详。谓易有五圣,即伏羲、文王、周公、孔子及大禹。八卦方位则谓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