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掌管医药事务的机构。主要管理宫廷统治阶级医药诸事,并对民间疾病医疗问题进行管理。院内设翰林医官院使、副使和直院等多种官职掌管该机构。并设有许多名目的大夫、郎和冠以翰林的不同职称,以分别其职位的高下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芫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【生卒】:1876~1942【介绍】:名镇,字伯华。江苏无锡人。17岁开始学医于同邑邓羹和,又受业于张聿青。业成后悬壶上海,辛亥革命后回无锡执业,并任无锡《医钟》月刊编辑。曾积极参加全国中医界反对余云
见深师方条。
眼的部位。见《医学纲目》卷十三。即眼弦。详该条。
见医门要诀条。
见《千金翼方·本草》。为米皮糠之别名,详该条。
正骨器械。出《医宗金鉴》卷八十七。用宽三寸、厚二寸,长自腰起上过肩一寸许的木板,板的外面平整,向脊背的面刻成凹形,务与脊骨皮肉吻合,并按其长度划分五分:第一分自左、右两侧面斜钻各二孔;第三、四、五分,
出《灵枢·经脉》。即足厥阴肝经。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指惊风后出现的失音。多由津液受伤,肺肾阴虚所致。治法详久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