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科病证。指因其他病患而引致目疾者。出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《审视瑶函》:“此症专言因害别病而累及目也。”如伤寒阳证热郁蒸损瞳神,或热盛血滞,赤痛泪涩;阴证脱阳而目盲,或服姜附温热之剂多而火燥赤涩(《证
出《伤寒论》。即黄柏,详该条。
形色不相称的证象。《灵枢·阴阳二十五人》把人按五行分为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形。所属五色即青、赤、黄、白、黑。如木形人色见黄,为木胜土;火形人色见白为火胜金,称为形胜色。这种附会的说法,有待进一步研究。
【介绍】:唐代医家。京兆(今陕西境内)医工,将药物按性味功用分类解释。删去重复,又附以诸药制使畏恶解毒相反相宜者为一类,撰《本草性事类》1卷,佚。
①即尿。《灵枢·五癃津液别》:“水下留(流)于膀胱,则为溺与气。”详尿条。②沉溺的意思,如沉于水而死亡的称溺毙。
见中国医学入门丛书条。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虎耳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以陶瓷碎片代针称陶针,或称瓷针。《本草纲目》:“以瓷针治病,亦砭之遗意也。”参见陶针疗法条。
心的下方,通常专指胃脘部。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:“心下否痛。”
医论著作。2卷。明·戴思恭撰于1443年。书中论述各类病证的病因、病理、证脉、治法等,均本于其师朱震亨之意,予以推求发挥,对于朱氏的养阴学说及其临床运用有较深入的分析。本书本无传本,嘉靖年间由汪机编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