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名。《达生保赤编》:“孕妇因吐血衄血,徒然口噤不能言语,有类中风,若不急治,必致坠胎,宜紫苏饮加减治之,切勿用苏合丸及乌药顺气散。”不可以真中风治疗。
病证名。见《诸病源候论·病热候》。①指阴阳气血虚亏引起的发热。《医学入门》卷五:“凡虚热皆因精神外驰,嗜欲无厌,阴气耗散,阳无所附,遂致浮散肌表而发热,实非有热也。”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卷一:“若夫饮食
骨名。指构成眼眶的诸骨。《伤科汇纂》:“两眼眶骨,即左右睛明骨。”《医宗金鉴·正骨心法要旨》:“睛明骨,即目窠四围目眶骨也。”
见《杂病源流犀烛·内伤外感门》卷二十一。即沉香郁金散,见该条。
见萧步丹《岭南采药录》。为驳骨丹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,见《卫生家宝产科备要》,亦名半生、半产、失胎、伤娠、革产、损娠。指妇人怀孕三月以上,由于气血虚弱、肾虚、血热、毒药伤胎、或外伤等损伤冲任,不能摄血养胎,以致未足月而产者。
书名。30卷。日本·丹波元坚撰。刊于1853年。本书广泛选集了我国历代医籍中有关内科杂病(不包括伤寒)的论述分类编辑而成。共分外因类、内因类、诸气病、诸血病及脏腑类五类。每类又各分若十病证,对于每种病
病从卫分逆传心包,或入营分而卫分证仍在。临床表现既有发热、夜热甚、神志昏蒙、舌质红绛等营分证,又有恶寒、咳嗽、舌苔薄白等卫分证。治宜清营结合透解表邪。
指精气、精血耗损的疾患。《灵枢·本神》:“恐惧而不解则伤精,精伤则骨酸、痿厥、精时自下。”参见肾伤条。
指内服中药或外用中药达到避孕的目的。若达到终生不孕称为绝育。亦名断产、断子、绝胎。历代文献均有记载,效果尚待考证。《本草纲目》:“马槟榔核仁,欲断产者常嚼二枚,久则子宫寒冷不孕。”又“故蚕纸烧末酒下,